张祖庆 | 中小学课后服务(校内托管),可以预见的新问题及对策
教育这件事,最忌讳的就是“头痛医头、脚痛医脚”。
上世纪九十年代,很多人抨击中国孩子学业压力太大,早上灰蒙蒙入校园,晚上暗沉沉出校门,完全看不到日出与夕阳。
于是,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卫生部早在1990年就明文规定,小学生在校时间,不超过6小时。
学生每日学习时间(包括自习),小学不超过六小时,中学不超过八小时。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,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,家中学生学习负担。
这是教育部的规定。
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,人们生活成本增加,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,摆到了桌面上,于是教育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——
各地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,切实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。
这也是教育部的新规定。
“学生学习负担问题”和“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”,这两个问题,哪个更需要迫切解决?
就目前形势看来,似乎是“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”高于“学生学习负担问题”。
然而,真是如此吗?
我们知道,学生心理健康问题,是日益严重的。每年的心理健康干预,层层加码,可是也防不住触目惊心的“一跳又一跳”!
在这样的形势下,大家为什么还觉得“家长接送问题”高于“学生学习负担问题”?
我猜测,大人发声,十分响亮,我们听得到;孩子发声,微不足道,我们假装听不到罢了。
在此,我斗胆预测:中小学课后服务(校内托管),可以预见的新问题,将可能会有这些:
问题一:教育规律让步于家长需求
作为重要规则制定的决策者,只倾听家长一方的声音,显然是不科学的。教育,首先要尊重其自身规律。
1990年,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中提到的,在校学习时间(含自习、做操、体育活动等),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,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。当时这条规则的提出,一定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,实施的。
现在,既然提出孩子在校可以进行课后服务了,那么首先要组织专家团队,进行充分有效的科学论证:孩子六七点出校园,长达十小时的学习,究竟会不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,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?否则,为了讨好家长,而伤害孩子的身心健康,得不偿失。
问题二:教育“媚家长化、媚上化”日趋严重
如果,经过专家团队的科学论证,课后服务,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。那么,第二个问题,课后服务的时间,是否可以无限延长?从六小时,延到八九个小时,甚至十、十一个小时,是否也可?
现在,有的地方,为了提高升学率,或者变相讨好家长,对“课后服务”出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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